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监会令第15号)及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城市电监办职责的通知》(电监办[2005] 10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监管局南京监管办公室负责江苏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核发工作。自2006年5月15日起,受理江苏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报工作。详情请登陆南京电监办网站 (http://njb.serc.gov.cn) 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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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监管局南京监管办公室
200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