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 “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居民向社区集中”的战略部署,积极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村配电网的改造,江苏省电力公司3月30日发布实施《农村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
江苏农村电网在“十五”期间得到较大改善,,但由于经济发展较快等原因,部分农村电网已经不能适应社会需求,为此,江苏省将在“十一五”期间加大对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的力度,并提升农村电网技术标准。新制订的《农村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要求,农村配网的建设与改造应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结合地方政府中心镇、村建设规划,并与上级电网规划相衔接;应按照统一规划、可靠适用、节能环保、维护方便的要求,积极采用适合国情的先进成熟的技术和设备。该《导则》提出,农村配网按照《导则》改造后应当满足十年规划期内负荷增长的需要,因此该《导则》明确,要积极推广节能供电方式和节能设备的使用,S7及以下的配电变压器必须淘汰。《导则》规定,主干线导线截面小于50平方毫米和分支线截面小于35平方毫米且已运行10年以上的10kV配电线路原则上必须更换,低压电网导线截面在主干线导线截面小于25平方毫米和分支线截面小于16平方毫米且已运行10年以上的低压线路原则上必须更换。该《导则》还规定,根据农村发展规划要求,已经列入近期进行住户迁移的区域可不进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