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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电力公司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各项要求 
来源:南京电监办    时间:2006年6月12日
 
    国家电网公司电视电话会后,江苏省电力公司随即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费圣英立即就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做出部署。他要求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以刘振亚总经理在会议上的讲话,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指导文件,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统一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落实,确保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费圣英在讲话中指出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把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国网公司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确定治理的重点领域和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加强领导和工作指导,扎实有序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使全体职工特别是管理者普遍受到教育,纠正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从现在起到11月底,公司系统各单位要按照省公司的统一步骤,实施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和工作总结。要切实抓紧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自纠时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要认真查找突出的问题,要结合公司开展的“三清理一规范”工作,查找问题的期限应当从2001年至今;要对存在的问题分别作出处理;要切实抓好整改;要强化督查。
    三、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省公司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对群众举报、自查自纠以及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线索,将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梳理和初核。构成违纪的,坚决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努力构建长效机制。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诚信建设,从培育“干事、干净”的理念着手,结合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要完善规章制度,深入落实公司党组《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开展的“三清理一规范”、清产核资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集中招标和典型设计工作,加强重大工程项目从立项、设计、开工到验收等环节的规范运作,建立清晰规范的操作流程,杜绝违法违规决策和暗箱操作行为;要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腐败易发环节和领域的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会、财务审计监督的作用。
    为做好以上工作,费圣英强调要求:
    一要注意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坚持把握政策,实事求是。要准确领会中央和国网公司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政策精神,实事求是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既不能走过场,又不能搞运动。既不扩大问题,也不掩饰不足。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讲求策略,区别对待。
    二要注意结合公司生产经营中心工作。要将专项治理工作同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公司内部管理和加强企业自身建设结合起来,按照“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细化管理”要求,着力巩固“三清理一规范”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管理。
    三要将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这三项工作,同步进行、整体推进。
    四要加强信息沟通,重视信息工作,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为制定政策和实施有效的工作指导提供依据。
    五要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国网公司党组的决策部署,严格要求,严格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律若干规定,自觉抵制各种商业贿赂行为。
    费圣英还指出,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是各单位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有效形式。各单位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通过自查自纠,把问题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基层,争取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