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极行动起来 认真开展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柴松岳 (2006 年5 月19 日) 同志们: 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精神,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对电力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安排布置,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抓好落实,认真做好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刚才,五个电力企业的负责同志作了发言,讲的很好,我都赞成。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中央决定,今年要在全国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决策,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商业贿赂直接危害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违背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毒化社会风气,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影响经济生活和社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于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要求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六项重点任务之一。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要求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吴官正同志对这项工作也是高度重视,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2 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央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同志担任组长,包括电监会在内的22 个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电力行业是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行业之一。 近年来,电力行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当前,电力行业反腐倡廉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市场秩序基本良好,企业行为日趋规范,供电服务不断改善,行业风气逐步好转。但也要看到,电力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项目投资大,采购环节多,容易诱发商业贿赂行为,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情况看,目前电力行业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商业贿赂现象。这几年,电力事业发展速度快,建设项目多,投资规模大。在电力工程建设、农网改造工程、燃料设备采购和供(用)电审批等环节和领域,少数人利用手中掌握的工程招投标权、设备物资采购权等权力贪赃枉法、索贿受贿,发生了不少商业贿赂案件。同时,随着电力改革的不断深入,主辅分离、主多分开、企业改制以及涉及巨额资产交易的兼并重组、资本运作等领域,也逐渐成为电力行业商业贿赂的易发领域。商业贿赂现象的存在, 提高了电力工程建设成本,降低了工程质量,造成了安全生产隐患;增加了市场交易成本,妨碍了公平竞争秩序;侵害了用户合法权益,损害了国家和行业整体利益,破坏了电力和谐发展环境;腐蚀了干部队伍,影响了行业社会形象,必须坚决进行治理。 电力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是规范电力市场秩序,促进电力工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证电力建设质量,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电力行业和电力用户利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电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和纯洁电力行业干部职工队伍的必然要求。我们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清电力行业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破坏性,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以对党、对人民、对电力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准确把握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政策原则和主要任务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面大。中央确定由国家电监会负责电力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电监会党组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成立了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电力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电力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原则和重点工作。今天,又专门召开全行业电视电话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以及《电力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准确把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政策原则,真正吃透精神。 电力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要求,正确把握政策,坚持标本兼治,坚决纠正电力行业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电力行业商业贿赂案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使电力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工业健康有序发展。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坚持以下指导原则: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专项治理工作要与加强企业管理、深化企业改革相结合;与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加强行风建设,改善行业形象相结合;与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构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二要把握政策,维护大局。专项治理工作要从电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电力正常生产运行,促进电力发展,深化电力改革,维护行业稳定。既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也不能搞群众运动;既不能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有畏难情绪,对群众的意见与社会的反映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也不能将专项治理工作人为地扩大化,摊任务,下指标,影响电力行业改革发展与稳定。要本着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原则,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坚持宽严相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一般性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要通过自查自纠和批评教育,使他们明辨是非,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对其中构成违纪违规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专项治理工作要注意抓主要矛盾,针对当前电力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结合电力行业实际,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要重点治理电力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产权交易、供电服务等领域和环节的商业贿赂行为。对这些领域和环节存在的问题,必须坚决进行治理,取得让电力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看得见的实效。四要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各单位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有足够的认识,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要在思想上、工作上有充分的准备,做到周密考虑,精心组织。要做好组织准备和教育动员,及时掌握专项治理工作的发展态势,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工作的深入开展。 这次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要抓好以下三项主要工作: 1、 认真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对电力行业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是各单位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有效形式,对于解决大多数一般性不正当交易问题、集中查办大案要案具有重要作用。自查自纠工作实行条块结合。由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电力企业要切实搞好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本企业在电力工程建设(包括电力企业投资的基建、技改、大修及业扩工程)、设备物资采购、产权交易、供电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为保证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要突出抓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查找突出问题、分类处理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评估验收等六个关键环节。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事实、情节和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对电力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予以治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级电力监管机构要切实加强对电力企业自查自纠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同时,监管机构本身也要搞好自查自纠。要通过集中开展自查自纠,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推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这次会后将印发《电力行业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安排意见》。各单位要按照《意见》具体要求,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 2、 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查办商业贿赂案件要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一要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治理商业贿赂不搞群众运动,但要紧紧依靠群众。要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国家电监会已经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各单位也可以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在处理举报投诉工作中要注意保护好举报投诉人,举报投诉人也要据实进行举报。对投诉、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要予以奖励。二要对企业自查自纠、群众举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组织力量进行排查。线索属实的,要认真追查,一查到底,绝不能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对构成商业贿赂案件的,要按有关规定移送纪检、司法机关。三要动员、敦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主动交待问题。要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坚决纠正和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对主动交代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从严查处,予以曝光。四要建立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协作机制。各级电力监管机构要与地方党委、政府以及公安、工商、审计、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国资监管机构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治理商业贿赂案件的合力。 3、 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电力行业商业贿赂问题,着力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电力行业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一要加强思想教育。在电力行业大力开展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以“八荣八耻”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自觉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要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使电力行业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意识。二要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减少行政审批和政府干预,提高电力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水平;不断深化国有电力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企业经营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构建防治商业贿赂的制度基础。三要加强企业管理。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扩大招投标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应用范围。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等重点岗位的管理以及对工程建设、设备采购、供电服务、产权交易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健全企业内控机制,完善从业人员自律机制,开展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中央企业要带头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四要加强电力监管。电力监管对维护电力市场秩序、规范电力经营活动有着明显的作用,各级电力监管机构要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责,着力维护好电力市场秩序,规范好电力企业经营活动。对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拒不执行有关规定,严重违规操作的,监管机构要坚决追究责任。 三、对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几点要求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电力行业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电力行业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真抓实干,确保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要组建专门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要求,国家电监会已经成立了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各单位可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领导班子要确定专人抓。目前,中央电力企业都已经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地方电力企业可以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中央电力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由电监会统一负责;地方电力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由电监会各派出机构和所在省、区、市领导小组共同负责。没有城市监管办的省份由区域电监局与该省领导小组共同负责。各单位要制订治理商业贿赂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报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要强化领导责任,搞好协调配合。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能不能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提高执行力,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硬化,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专门力量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电力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集中精力动员部署、组织推动、检查督导,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的作用。各级电力监管机构要加强对所辖区域内电力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和配合,紧紧依靠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形成专项治理工作的整体合力,提高工作成效。 三是要同步推进专项治理的三项主要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际成效。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这三项工作,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要同步进行、整体推进,不能机械地划分为不同阶段。一方面,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既可以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使干部职工普遍受到教育,增强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也可以排查发现大案要案线索,促进查办案件工作;还可以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为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创造条件。另一方面,通过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尤其是对大案要案查处得越坚决,越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管的威慑力。因此,各单位在自查自纠中,不单单要查问题,如果发现线索,要及时排查和查处,以案件查处推动自查自纠工作和整个专项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取得实际成效。 同志们,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事关电力工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努力工作,真抓实干,确保电力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为搞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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