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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财务处(稽查处) 
来源:南京电监办    时间:2007年12月13日15:15
 
    (一)电力市场监管
  1、审核江苏省进入华东电力市场的电力企业市场主体资格。
  2、监管区域市场主体执行市场运营规则情况、操纵市场行为和发电企业市场份额比例。
  3、监督检查区域市场交易机构的信息披露、交易、结算等行为。
  4、监督检查区域电力调度机构“三公”调度行为和调度信息披露情况。 
  5、监督检查节能发电调度执行情况。    
    (二)电价和财务监管
  1、协助华东电监局监督检查参与区域市场竞价机组的上网电价执行情况、区域市场最高最低限价及辅助服务收费执行情况、跨省输配电价执行情况、区域电网企业输电成本有关规定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未参与区域电力市场竞价机组的上网电价及辅助服务收费情况、电网企业输、配(供)电成本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终端销售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等,对查出的电价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罚建议、有关电价拟定意见和调整意见。
    (三)稽查
      1、建立健全电力行政执法体系及规章制度;
      2、负责江苏区域内电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规范电力市场秩序;
      3、受理投诉、申诉业务,负责电力争议纠纷的处理或仲裁,并对电力市场违规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4、负责节能减排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同环保部门对电力行业执行环保政策、法规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和指导反窃电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电违法案件及刑事案件。
    
    联系电话:025-83115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