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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电监办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来源:南京电监办    时间:2008-3-26
 
 
 
南京电监办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2008年1月24日)
 
  南京电监办成立以来,按照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积极履行电力监管职责,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环保专项行动,主动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各项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同时,大胆探索,开拓创新,研发了被称为电力环保监管“千里眼”的实时监控系统---江苏“燃煤机组烟气脱硫实时监控及信息管理系统”,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对全省燃煤脱硫机组的在线环保监管,开创了电力环保监管的新模式。经过全办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环保工作目标。现将我办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根据国家电监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江苏实际,我办与省有关部门在电力行业开展了一系列环保专项行动,促进了江苏环保质量的提升,维护了环保政策的严肃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07年5月,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办会同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职责分工和联合执法检查计划。根据职责分工,我办主要负责监督电力企业按照政府决定要求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监督检查电力企业排污状况。任务下达后,我办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供电企业、发电企业开展发供电检查,查供电企业是否按国家和省政府要求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限电措施;查发电企业是否按规定标准排污;是否存在超标准排放现象;是否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等。通过专项检查,提高发供电企业的社会意识,环保意识,保证了国家环保政策在电力行业的执行。
  二是开展差别电价检查专项行动。为抑制高耗能企业的发展,提升产业结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南京电监办与省物价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环保厅等部门一起联合发文,对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为检查各地差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2007年6月我办与省有关部门组成三个联合检查组,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南京电监办牵头负责对镇江地区的检查。同时我办还参加了由省政府组成的高耗能高污染大检查组,督促江苏省差别电价政策全部实施到位。
  三是开展脱硫设施运行、脱硫电价检查专项行动。为督促发电企业认真执行国家脱硫电价政策,保证脱硫设施正常运行,2007年6-7月,我办组织经贸委、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对全省享受脱硫电价的29家发电企业88台机组开展了脱硫设施运行、脱硫电价执行情况大检查。在检查中,通过检查脱硫设施运行台帐、物料消耗台帐以及有关报表,基本摸清了2006年7月-2007年6月期间江苏燃煤机组脱硫设施的运行状况,脱硫电价执行情况。通过脱硫设施运行、脱硫电价检查,使发电企业加强了环保责任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江苏开展脱硫设施、脱硫电价检查的做法,得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电监会的肯定,在全国电价检查培训会上,我办就如何开展脱硫电价检查和江苏脱硫在线实时监控系统作了介绍。
  四是开展环保监督员试行工作。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力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06〕66号)的要求,我办与省环保厅多次研究,决定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的在电力行业试行环境监督员制度,并制定了工作方案。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指导、督促有关电力企业做好试点工作,并进行跟踪检查,及时与有关电力企业沟通,要求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体制与机制,落实企业对自身环境行为负责的目标。
  二、研发脱硫在线监控,科学监管电力企业减排
  为从根本上解决发电企业脱硫设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南京电监办经与省环保厅、经贸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多次研究,决定对发电企业脱硫设施运行进行在线实时监控。南京电监办组织有关单位负责开发实时监控管理信息系统。为做好这项工作,南京电监办于2006年11月份组织专门班子负责“燃煤机组脱硫实时监控系统”研发的相关工作,2007年2月底前在下关电厂等八家发电企业进行试点。由于组织有方、准备充分,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5月底前所有享受脱硫电价补贴的88台燃煤发电机组的烟气脱硫装置全部与南京电监办、省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等单位进行联网,6月“燃煤机组脱硫实时监控系统”进行试运行。2007年7月1日开始,我省正式实现对脱硫机组运行进行脱硫电价考核。
  该系统设计理念先进,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运行可靠,计算准确,使用方便,是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监管管理的创新,为对江苏省发电企业加强脱硫监管提供了技术手段和科学依据。
  该系统开发和投运以来,全省监控机组的脱硫设施(以下数据涉及范围均为目前已安装监控系统的监控机组)已取得了“两高一降”的显著成绩,即脱硫系统的投运率、脱硫效率大幅提高,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大幅下降。
 
 江苏省燃煤机组设备运行指标汇总表
项目
投运期SO2
脱硫效率
投运率
单位
mg/m3
%
%
2007年1月
756.5
57.5
66.5
2月
683.96
60.39
62.3
3月
586.91
61.2
67.54
4月
543.74
54.44
56.54
5月
542.91
62.4
62.48
6月
450.27
82.15
77.31
7月
180.78
93.15
97.33
8月
131
94.48
99.35
9月
127.66
93.88
98.81
10月
143.66
93.29
97.93
11月
143.08
93.57
97.49
12月
133.4
94.29
98.01
2007年下半年
140.04
93.8
98
 
   (一)投运率大幅度提高。经统计,2006年全省发电企业脱硫设施投运率为60.7%,2007年1-5月份投运率虽然有所提高,但仍然很低,达不到70%,随着电厂安装的脱硫在线监控系统陆续投入试运行,6月份投运率达到77%,7月份正式投入运行后,脱硫系统各月的投运率均超过97%,下半年平均投运率达到98%,比2006年提高61%,比今年上半年提高51%,脱硫设施的运行情况明显好转。
   (二)脱硫效率明显上升。经统计,2006年全省发电企业的脱硫效率约在52%左右。2007年1-5月份约在60%左右,6月份达到82%,7月份以后各月均超过了93%,下半年脱硫效率为93.8%,比去年上升80%,比今年上半年上升了49%。脱硫在线监控系统的运行,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脱硫效率偏低的问题。
   (三)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大幅下降。从排放浓度看,据统计,2006年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达到952.24mg/立方米, 2007年1-5月份排放浓度平均下降到700 mg/立方米,7月份起,由于脱硫在线监控系统运行后,发电企业的排放浓度大幅度下降,下半年平均排放浓度为140 mg/立方米,比去年下降幅度超过85%,减排效果明显。
   该系统的实施,有效实现了对发电企业脱硫监管的在线监控,规范了江苏省发电机组脱硫系统的生产运行与管理,提高了发电企业的环保意识、社会意识、责任意识。
  2007年下半年,随着脱硫考核的实施和监管措施的不断到位,发电企业脱硫设施的改造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下半年共有华能南通#4机组等总容量为516.5万千瓦的14台机组新安装了脱硫设施,并且按规定在取得验收报告后到我办申请安装“燃煤机组烟气脱硫实时监控及信息管理系统”,主动接受监管机构的减排监管。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全省总容量为3297.5万千瓦的102台脱硫机组均实现了与电力监管机构的脱硫在线监控。
  南京电监办开展燃煤机组脱硫监管的做法得到了国务院、国家电监会和省政府有关领导的高度肯定。国家电监会在江苏召开了现场会,推广了江苏的做法。
  三、扩大发电权交易规模,减排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进一步推动江苏电力 “以大(机组)代小(机组)”替代发电工作,把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江苏发电机组的现状,南京电监办积极推动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进一步完善发电权交易有关办法,与省经贸委联合下发了《关于2007年江苏电网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实施替代发电工作的指导意见》,2007年共完成发电权交易电量220.4亿千瓦时,节约原煤15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2.2万吨、节约燃料成本7亿元以上。
  四、做好电力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几点体会
     (一)创新有为是做好电力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前提。
  电力监管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国家电监会领导多次指出,电力监管工作“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着力解决政府高度重视、行业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要“服务于行业发展”,定位准确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目前,节能减排就是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电力行业是节能减排的重点行业,电力行业环保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十一五”期间国家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南京电监办作为江苏电力行业的监管部门,紧紧围绕工作重心开展各项工作,坚持把电力行业的环保监管作为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常抓不懈。针对发电企业脱硫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力量,研究开发了实时监控系统,使环保监管有了“千里眼”。同时为了保证脱硫设施有效运行,南京电监办会同省经贸委按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办法。通过采用经济、行政、技术等多种手段,全方位监管发电企业脱硫设施的运行。南京电监办通过自身的工作,在省级机关、电力行业树立了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领导重视是做好电力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关键。
  南京电监办顾瑜芳专员非常重视电力系统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不仅领导和督促价财处(稽查处)认真做好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还亲自带队到电力企业实地调研、检查企业的节能减排情况。顾专员全过程参与指导了江苏“燃煤机组脱硫实时监控系统”的建设和开发工作,还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组织我办不断完善该系统,对做好江苏环保专项行动起了决定性的作用。9月份,国家电监会就江苏脱硫减排实时监控系统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国务院,曾培炎副总理于9月18日作了专门指示,要求推广江苏的做法。江苏省政府领导在听取南京电监办关于发电企业脱硫在线监控系统研发及建设情况时,明确要求南京电监办认真抓紧做好脱硫在线系统的开发及安装工作,确保7月1日顺利投入监控。10月8日、11日江苏省常务副省长赵克志、分管副省长李全林分别作出批示,充分肯定南京电监办的工作,同时要求南京电监办进一步做好工作,使脱硫监管工作更进一步。南京电监办正是按照各级领导的要求,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做好电力行业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
    (三)部门配合是做好电力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保证。
  南京电监办在环保监管工作中之所以取得一些成绩,与省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是分不开的。南京电监办积极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关系、密切配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与省物价局、省环保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燃煤机组脱硫电价管理的通知》(苏价工[2007]1号),对全省脱硫机组的脱硫设施运行、脱硫电价管理做出了多方面的规定;
  二是会同省经贸委下发了《江苏统调燃煤机组烟气脱硫装置运行监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07年7月1日起对全省脱硫机组的脱硫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考核;
  三是与省物价局检查分局组成江苏电价联合检查组,对对2006年以来江苏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差别电价以及脱硫电价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促进了电价的进一步规范、完善。
  四是与物价局、财政局、环保厅、经贸委联合下发了《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和完善环境价费形成机制,运用价格杠杆提高环境资源配置效率,实现环境污染外部成本内部化,促进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目标的完成和大气质量的逐步好转。
    (四)科学监管是做好电力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基础。
  电力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特别是脱硫监管工作,过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和突击检查的方式进行,既缺乏科学的监管方式,也没有先进的监管措施,导致发电企业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脱硫效率低下。脱硫在线监控就是积极利用先进科学技术,通过科学监管和公平公正的考核,极大调动了发电企业脱硫设施运行的积极性、主动性,为促进二氧化硫减排奠定了基础。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将环保专项行动纳入到南京电监办环保监管日常工作中,并将专项行动变成一项常态监管工作,保证环保监管的长效性。
  二是进一步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配合,同时发挥电监部门的优势,将电力行业的环保监管工作不断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