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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电监办将开展全省可再生能源电厂电量电价大检查 
来源:南京电监办    时间:2008-4-17
 
 
    为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厂电量、电价的监管,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根据《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25号令)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2006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44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2007年1-9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64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南京电监办将在全省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厂的电量、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大检查。
    这次检查范围为省内所有享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的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含垃圾电厂)发电企业、电网企业。检查内容为2006年—2007年可再生能源电量、电价等方面政策执行情况:
    (一)电网方面
    1、电网企业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情况;用于电厂补贴情况;用于可再生能源接网工程补贴情况;用于配额交易情况;
    2、电网公司是否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是否存在拒购现象;
    3、可再生能源接网工程建设情况:接网工程名称、接网工程批准单位、接网工程投资额、接网工程投资主体等情况。
    (二)电厂方面
    1、可再生能源电厂项目批准文件;
    2、可再生能源电厂上网电量情况;享受国家电价补贴情况;
    3、生物质能电厂燃料消耗情况;混烧电厂掺烧比例情况;
    4、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情况。
    本次检查由南京电监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具体实施。检查将分两个阶段进行: 2008年4月20日至4月底是自查阶段,各单位按检查通知要求,认真自查,并填报有关材料。5月初至6月,南京电监办将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省有关部门有针对性的选择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南京电监办将在检查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检查出的重要问题、典型案例将报告国家电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