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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京电监办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南京电监办    时间:2008-5-12
 
各处: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举报权利,规范举报处理工作,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家电监会《电力监管机构举报处理规定》(电监会17号令),特制定了《南京电监办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