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电力企业: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南京电监办《关于做好江苏电力行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宁电监安[2008]51号)的工作安排,做好迎峰度夏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南京电监办将组织对有关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迎峰度夏技术监督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内容
(一)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南京电监办《关于做好江苏电力行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的情况。
(二)根据南京电监办《关于开展2008年江苏省并网发电企业迎峰度夏技术监督集中检查的通知》(宁电监安[2008]73号),开展迎峰度夏技术监督自查、自改工作的情况,机组异常分析、总结情况。
(三)结合迎峰度夏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针对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火等各项措施等情况。
二、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二)、深入现场,随机查问。深入生产现场,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和技术人员安全意识。
三、督查单位
督查单位和督查时间见附件。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做好检查的准备工作。
联系人:俞永春
电话:025-83115270
传真:025-83235590
二OO八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