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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电价调整执行情况检查工作顺利结束 
来源:南京电监办    时间:2008-8-6
 
    7月1日国家调整了厂网电价。为检查电价调整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了解电力企业经营状况和电价调整对用户的影响,国家电监会江苏电价检查组于7月28至8月2日对江苏省开展了电价调整执行情况大检查。
    这次电价检查是国家电监会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要求,组成30个检查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次全面电价检查,检查期间检查组认真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对部分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供电企业进行了现场督查,召开了部分发电企业的座谈会,调阅了有关材料,并与省政府有关部门交换了意见。从督查情况看,由于省政府高度重视,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电力企业精心操作,江苏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较好,但电力企业仍存在许多的困难和问题。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江苏销售电价全口径提价标准为3.01分/每千瓦时。因居民照明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以及服务业与普通工业电价并轨,分摊到大工业、非普工业用电价格约提高5分/千瓦时,而服务业用电价格比现行价格还降低7分/千瓦时。经测算,2008年下半年调价总额约40亿元,其中:大工业用户电费增支41亿元;非普工业用户电费增支7亿元;因服务业用电价格与非普工业电价并轨,商业、服务业及其他照明类用户降价8亿元。
    从发电企业反映的情况看,目前江苏省燃煤电厂上半年普遍出现了亏损,部分企业甚至出现了资金链即将断裂的情况。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电煤资源偏紧、合同电煤兑现率下降、电煤价格大幅度上涨、电煤质量差、电煤运力不足等因素。经统计,今年年初市场煤价格是580元/吨左右,而目前秦皇岛5500大卡煤炭挂牌价已涨到1050元/吨,增加了发电企业的成本,给发电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经测算,剔除今年电价上调因素外,全省10万千瓦机组以上的统调发电企业预计亏损高达77亿元左右,电价每千瓦时上调8分左右才能弥补亏损。
    鉴于上述情况,检查组建议国家下一步在研究出台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当前电力供应面临的严峻形势,一是要对煤价采取切实可行的干预措施,整顿煤炭市场秩序,加强对煤价干预措施的监督检查;二是尽快理顺煤电价格关系,以降低电煤价格持续上涨可能会给发电企业带来的机组停发风险,保证电力有效供应;三是进一步改革厂网价格形成机制,改变“市场煤,计划电”的不正常价格管制办法,同时出台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格标准。四是在有效控制煤价的前提下,适时适当的调整电价。五是加大对发电企业资金支持的力度,适当放松银根,防止发电企业流动资金断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