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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二季度江苏电力“三公”调度交易及网厂电费结算情况分析报告 
来源:南京电监办    时间:2008-9-10
 
2008年二季度江苏电力“三公”调度交易及网厂电费结算情况分析报告
 
第一部分  二季度江苏省电力供需概况
    2008年上半年,江苏省电力工业继续保持增长的势头,但电力增长放缓。截至6月30日,江苏省发电总装机容量5711.16万千瓦,比去年同期增长358.27万千瓦,增幅为6.69%(统调电厂装机为5058.09万千瓦,非统调电厂653.07万千瓦。6000千瓦及以上发电装机容量为5678.62万千瓦)。全省火电装机容量5321.28万千瓦,约占93.17%,抽水蓄能水电35万千瓦,核电200万千瓦,风电41.725万千瓦。
    2008年上半年江苏省累计投产发电机组155台(含134台新能源机组25.28万千瓦),新增容量219.2万千瓦,增幅为3.92%。投产的主要机组为国电泰州电厂#2机组100万千瓦、淮阴电厂#3机组30万千瓦等。
    截至6月30日,江苏省电网(不包括电厂资产)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达到2.48万公里;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达到11284万千伏安。当年新增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2334公里,新增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1035万千伏安。
    2008年上半年江苏省6000千瓦及以上发电机组发电量1437.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6%。其中,水电发电量0.9882亿千瓦时,约占0.069%,同比增长10.22%;火电发电量1346.16亿千瓦时,约占93.61%,同比增长5.19%;核电发电量58.46亿千瓦时,约占4.06%,同比增加 144.19%。
    2008年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仍保持较快增长,达到1513.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18%。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8.8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4%;第二产业用电量1243.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16%;第三产业用电量123.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9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为137.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56%。
    随着江苏核电、国电泰州等大机组的陆续投产, 2008年上半年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较去年同期小幅下降,但由于小机组关停以及节能调度政策的不断深入,统调电厂的发电利用小时反而有所上升。江苏总体电力供需形势运行良好,供需矛盾基本平衡。2008年上半年江苏省发电机组累计平均利用小时数2460小时,同比下降36小时。其中统调电厂利用小时2464小时,同比上升18小时。其中,水电利用小时988小时,核电利用小时2923小时,火电利用小时2450小时。二季度,江苏电网继续开展节能替代发电工作。1-6月份,全省共完成替代电量70.047亿千瓦时。1-6月累计由外省输入电量184.66(含阳城向江苏送电78.41亿千瓦时,华中及三峡55.1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55.62亿千瓦时,向外省输出电量109.32亿千瓦时,同比27.33亿千瓦时,累计净输入电量75.34亿千瓦时。
    江苏省电力调度交易机构高度重视电力“三公”调度交易工作,积极贯彻落实电力监管机构关于电力“三公”调度交易的各项规定,加强服务意识,为建立开放、有序的市场秩序和华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作出了很大贡献。
   2008年二季度,江苏省厂网关系和谐,电力生产秩序井然,电力“三公”调度交易情况良好。各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落实调度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合理安排发电计划,积极做好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及运行管理考核工作。但是,电力“三公”调度交易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一、电力调度交易信息公开情况
     2008年二季度,江苏省电力调度交易信息披露制度执行情况较好,符合国家电监会《关于促进电力调度公开、公平、公正的暂行办法》(电监市场〔2003〕46号)的要求。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能坚持每月10日前更新网站披露的信息,本季度更新了三次以上。南京电监办组织举行了一季度网厂协调会,发布了一季度电力调度交易信息。省电力公司通过电网电力交易大厅、信息公开网站、网厂电话生产例会(每周一、三、五以及节假日后第一天均召开电话会议)、正式文件及统调发电厂调度运行考评系统等方式向政府有关部门、电网公司有关部门、各有关电力企业、统调发电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用电负荷、出力、频率以及有关调度、电力市场等信息。
(江苏省电力调度交易机构信息公开情况见附表1)
二、直调电厂计划发电量完成情况
     江苏省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精心安排电网运行方式,积极开展省际双边交易、发电权转让交易,促进节能降耗,有效促进发电企业经济运行。
    2008年上半年,江苏省调度机构直调电厂发电总量1202.91亿千瓦时,年度合同完成率48.89%。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调度公平性执行情况通过计算统调常规燃煤电厂年度计划完成率的标准平方差之值反映,江苏省为7.56%,总计上报直调电厂家数为67家,统调常规燃煤电厂合同完成率最高的是华能淮阴电厂67.23%,合同完成率最低的是南京第二热电厂,为27.14%,偏差大大超过了±3%,未收到电力调度机构说明分析。(江苏省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调度范围内年合同电量完成及利用小时数情况见附表2,各电厂合同电量完成及利用小时数情况见表1-1)
    江苏省执行峰谷分时上网电价,峰谷划分与电量分配也基本合理。二季度,江苏直调电厂高峰发电量192.07亿千瓦时,平段发电量189.54亿千瓦时,低谷发电量173.82亿千瓦时。峰谷分时电量比例的公平性可以通过各直调电厂峰、平、谷电量比例情况的偏差指标反映,江苏常规燃煤机组的峰谷比偏差指标为2.122%,可以看出江苏峰谷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个别电厂峰谷比偏差较大的现象,峰谷比最大的发电企业(调峰、热电、综合利用等机组除外)是扬二厂一期机组,为1.209,最小的是张家港电厂,为0.982,全省平均为1.085。(江苏省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调度范围内各电厂分时峰谷电量情况见表2-1)
    江苏省电力公司积极开展省际双边交易调剂省间余缺,促进省际资源,取得较好的效果。2008年二季度,江苏省跨省跨区外送双边交易电量为30.059亿千瓦时。
   1-6月累计由外省输入电量184.66(含阳城向江苏送电78.41亿千瓦时,华中及三峡55.1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55.62亿千瓦时,向外省输出电量109.32亿千瓦时,同比27.33亿千瓦时,累计净输入电量75.34亿千瓦时。
   在电量构成中,扣除年度基数合同电量、双边交易电量之外没有其它电量。
                   全省统调电厂上网电量汇总表                     单位:亿千瓦时
项目
实际发电量
全年上网合同电量
实际基数电量
双边交易电量
替代上网电量
被替代上网电量
调试电量
 
607.72
2248
477.69
30.059
48.46
42.47
19.45
           注:该表中电量均不包括自备电厂和调峰电厂电量。
    江苏电力企业在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监管机构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发电权交易,落实节能降耗政策,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节能环保效益。2008年上半年,江苏省共完成替代发电70.047亿千瓦时,通过替代发电,全年实现节约标煤约35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气体排放约0.8万吨。
    三、辅助服务及并网运行管理考核情况
    江苏省发电厂辅助服务及并网运行管理考核均按照所辖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的文件执行,记录、统计各发电厂辅助服务提供、并网运行考核情况,奖励、考核情况公开透明,发电厂辅助服务及并网运行管理考核较为规范。
    江苏省对自动发电控制、一次调频、调峰、无功调节部分项目进行奖励和考核,提高了发电厂提供辅助服务的积极性。2008年二季度江苏省并网运行管理考核扣减1382.42万元,奖励1382.42万元,奖励和考核金额平衡,电网企业没有从中获利,未出现电网公司单方面考核发电厂的情况。
(省电力调度机构调度范围内的发电企业提供辅助服务情况见附表3,省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考核资金(电量)及使用情况见附表4。)
    四、网厂电费结算情况
    2008年二季度,江苏省电力公司应付发电厂当期电费  2501409万元,实付2501409万元,当期电费结算率为   100%。2008年二季度以前江苏省电力公司陈欠电费0万元,实际支付0万元,陈欠电费结算率为100%。截止2008年6月30日,江苏电网公司已没有陈欠电费。
(省电力公司与各发电企业电费结算情况见附表5)
    五、新建机组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结算情况
    2007年6月,国家电监会发布《并网发电厂商业运行暂行办法》,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生效,规范了发电机组商转程序。
    2008年4月1日以来,江苏省新投产机组商转适用此办法的是华东宜兴抽水蓄能电厂等六台机组,江苏调试电价执行物价局文件(苏价工函【2008】49号),符合上网条件的发电企业调试电价标准为:135MW及以上机组为0.273元/千瓦时,135MW以下机组为0.3283元/千瓦时,燃气机组为0.32元/千瓦时。差额资金410.64万元由江苏省物价局统筹安排使用,未严格执行暂行办法。
(省电力公司与新建机组试运期上网电费结算情况见附表6)
    六、电力调度交易报告报送情况
    电力调度交易报告报送的整体情况较好,报告数据的质量有所提高。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在2008年7月20日前向电力监管机构报送报告电子版,在8月10日报送正式文件。《报告》明显的错误和纰漏减少,但仍存在报送报告不及时、报送数据不完全、数据统计口径不一致、问题分析不透彻等现象,特别是未能按照要求分析年度基数电量完成不平衡以及峰谷比偏差大等现象。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江苏省电力“三公”调度交易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有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对照《关于促进电力调度公开、公平、公正的暂行办法》(电监市场〔2003〕46号)规定,省电力调度交易中心在电力“三公”网站上披露信息不够全面,特别是双边交易情况、新机投产信息、辅助服务等信息披露不够完全和及时。省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在报送“三公”信息时应统一口径,提高上报数据的准确率和全面性。
    二是各电厂峰谷分时电量安排需要进一步的优化,尽量降低各机组峰谷比例的差距,特别是要平衡和优化同地区电厂的峰谷比例。
    三是电能交易透明度序进一步提高。目前,跨省跨区的双边电能交易主体是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对电网之间的交易情况了解不够,虽然经过多方努力,部分电能交易已公布受电侧交易价格和电量,但仍存在交易信息不透明现象,很难体现市场主体平等互利的原则。
          附件:     2008年二季度分析报告(公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