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监管动态 >> 监管动态 >> 正文
南京电监办加强电厂储灰场大坝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来源:南京电监办    时间:2008-9-27
   
    最近,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根据国家电监会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燃煤发电厂储灰场大坝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办安全[2008]54号)的精神,南京电监办要求发电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加强发电厂储灰场大坝安全管理,落实储灰场大坝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对储灰场大坝认真开展一次全面的专项大检查,建立并完善相关的制度,监控责任和措施要落实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储灰场大坝安全管理。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做好储灰场大坝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证必需的资金投入,确保储灰场大坝安全;二是排查隐患,健全机制,防止储灰场大坝事故的发生。电力企业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年”工作,对大坝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健全大坝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和风险管控体系,杜绝事故发生;三是完善预案,定期演练,加强储灰场大坝应急管理。电力企业要加强大坝应急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