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维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秩序,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第6号主席令)和《江苏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办开展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2008年度许可证自检工作。经查,目前有少数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交自检报告。现针对该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自检报告。
2.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自检报告重大事项的企业应及时补交自检材料,并提交未按期参加年度自检工作原因的书面报告。
3.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自检报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我办将不予受理该企业许可事项、登记事项变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改正的,我办将视为不合格企业,通报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年检,情节严重的按规定注销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截止九月底未按期提交自检报告的企业名单
南京电监办资质管理中心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截止九月底未按期提交自检报告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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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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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州市苏通送变电有限公司 |
4-2-00087-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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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苏州新时代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4-2-00112-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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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苏安特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4-2-00113-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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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京时花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2-00121-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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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通通能投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4-2-00645-2007 |